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27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黃島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執行局日前派出兩名執行干警長途奔赴江西執行,為青島一民營企業執行到位款260萬元,申請執行人從申請強制執行到執行到位歷時僅34天。當事人后帶著感謝信和錦旗送到黃島法院執行局,對執行法官高效執行稱贊不已。

申請執行人青島某機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械公司)系一家民營企業,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中,被執行人江西某紡織公司長時間拖欠貨款2537000元及利息未還。
今年3月3日,申請執行人向黃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階段,執行法官考慮到本案標的大,欠款時間長,已給該民營企業發展帶來資金周轉負擔,因此,執行法官第一時間發出執行通知,但被執行人卻未能按期履行。
3月29日,該院執行干警接受任務后立即啟程,并購買了中轉南昌的車票。因被執行人在江西省某縣境內,高山重疊交通不便,并無直達的列車或機場,從黃島到該縣長達1200多公里,二位執行干警下午15時從黃島出發,直到次日上午11時才到達。
3月31日,執行干警依法迅速查封凍結被執行人工商登記、土地信息、機械設備及生產布匹。接著,執行干警立即召集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共同研究解決執行問題。隨后,被執行人達成付款意向,承諾在一周內履行。執行干警返回后,通過電話不斷督促被執行人按期履行。
4月6日,被執行人提前將260萬元執行款打入法院賬戶,執行局及時向申請執行人發放,該案得到圓滿執行。
黃島法院執行局有關負責人談到,該院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把“我為群眾辦實事”作為重要抓手,持續加大執行力度,用法治為優化營商環境護航,以執行質效檢驗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切實把群眾滿意作為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劉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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