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4日訊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遇交警竟拿假證企圖蒙混過關。9月4日,城陽交警通報一起飲酒后持偽造駕照、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駕駛人被依法合并處以行政拘留20天并處罰款4000元的處罰。
肖某因飲酒后持偽造駕照、無證駕駛,被城陽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合并處以行政拘留20天并處罰款4000元的處罰。
8月25日晚,城陽公安交警大隊流亭交警在城陽區雙元路開展夜查行動。21時左右,一輛魯B18V6V小面包車駕駛人涉嫌酒駕被民警查獲。經查,駕駛人所持駕駛證涉嫌偽造、從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承認花400元,網購了一個假的駕駛證。經檢測,駕駛人酒精含量為44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肖某52歲是黑龍江人,暫住城陽從事建筑行業。當晚在家喝了兩瓶啤酒,飲酒后駕駛小面包車外出加油。不料,途中遇到民警查車被依法查獲。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九(一) 之規定,肖某因飲酒后持偽造駕照、無證駕駛,被城陽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合并處以行政拘留20天并處罰款4000元的處罰。(青報全媒體記者 于滈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
責任編輯: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