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9日訊 近日,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轄區設卡檢查時,發現一男子在駕駛證暫扣期內冒險開車,而當時距離其重新取證的時間只差7天。被查獲后,男子懊悔不已。

據了解,7月7日下午18時許,民警在轄區大場收費站外對一輛私家車進行檢查時,駕駛人徐某謊稱自己沒帶駕駛證件,其慌張的神情立刻引起了民警們的注意。后經進一步追問,徐某承認自己暫時沒有駕駛證件,并表示自己快要拿到證件了。隨后,執勤民警將徐某的身份證號輸入到移動警務通核實后,發現徐某的駕駛信息處于暫扣狀態。
經了解,駕駛人徐某在年初因酒后駕車被交警部門查獲,其駕駛證件被暫扣6個月。當日,徐某懷揣僥幸心理冒險開車上路,結果被執勤民警逮個正著。此時,距離他重新取證的時間只差七天,徐某在現場很是懊悔。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對徐某處以罰款1000元、記6分,并處15日內行政拘留處罰。
高速交警溫馨提醒:依照相關法規,駕駛證件暫扣期內開車按照無證駕駛處罰,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拘留15天處罰,若造成嚴重后果則按照交通肇事罪論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劉海)
責任編輯:王逸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