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2020年9月30日8版
“市北區人民路90號院內不明人員占用公共車位,不僅私自安裝地鎖,還用摩托車、垃圾桶、輪胎、錐型帽占據車位,造成小區內停車困難,希望有關部門拆除整改。”近日,網友“玲子”在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反映地鎖占據車位問題。
■人民路90號院公共停車位多處被地鎖霸占。
根據該線索,記者日前來到人民路90號實地探訪。這是一處有10多棟樓房的開放式小區。小區內一條120多米長的通道兩側設置了20多個停車位。記者采訪時,有超過一半的停車位是閑置的,但因為停車位上安裝了地鎖,或者被人用輪胎、錐形帽等雜物占用,導致其他車主無法正常使用,只能將車停在有禁止停車標志的路邊。
網友“玲子”告訴記者,小區沒有物業管理,也沒有地下車庫。車多車位少,本來就無法滿足居民的停車需求。先是個別居民為了自己方便,用地鎖“霸占”公共停車位,后來其余居民紛紛效仿。“現在不僅公共停車位被搶占一空,連能停車的邊邊角角地塊也都被安裝了地鎖,居民經常為了停車發生爭吵,甚至有人的私家車因此車身被劃、車胎被扎。”“玲子”說,占車位的地鎖和雜物還可能成為社區老人和孩子們的“絆腳石”,容易引發意外。
“玲子”介紹,她在今年8月12日和9月20日兩次通過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客戶端的“直通12345”平臺反映此事,市北區阜新路街道辦事處回復:“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安排人員對此處亂占車位的地鎖等雜物進行清理,下一步將不定期整治。”但“玲子”說,她最近并沒有看到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前來清理。“2019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經常來清理地鎖,但‘治標不治本’,清理過后沒幾天,地鎖又會再出現。”“玲子”說。
記者查詢到,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地樁地鎖以及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公共場地或者阻礙通行。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或者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阻礙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聯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場地或者居民住宅區的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拆除地鎖容易,找到安裝人進行處罰難。居民王先生講述,請人安裝一個地鎖,成本大約在百元左右;若是網購地鎖自己安裝,僅需花費幾十元。地鎖本身的成本不高,安裝地鎖的違法成本也低。因找不到地鎖的安裝人,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通常是自己帶人、帶工具來拆地鎖,拆除費用都沒人負擔,更別提罰款了。
“解決人民路90號停車位長期被霸占的問題,不能簡單地對地鎖一拆了之,而應該發揮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智慧,解決停車位管理的難題。”“玲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