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7日訊 “你看到我時車是不是停著的?”6日晚,市南交警文登路中隊在寧夏路與南京路路口附近夜查,一輛白色大眾轎車在檢查點前一百米遠靠路邊停車,遇交警上前盤查時駕駛員一度狡辯試圖蒙混過關。后經酒精吹氣測試,酒精血液含量為131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當晚,青島交警在全市組織夜查,出動警力400余人次,查處酒駕醉駕74起。
現場:看交警與“酒司機”斗智斗勇
6日晚,觀海新聞記者跟隨市南交警文登路中隊在寧夏路與南京路路口附近夜查,帶隊的是中隊長田明禎。“我們設置了兩個檢查通道,同時對過往車輛駕駛員進行吹氣檢測。”田明禎告訴記者,除了檢查點外,他還在檢查點前后各安排了兩組交警,一組負責偵查,一組負責車輛強行闖關后的堵截。但是田明禎依然不放心,自己“埋伏”在距離檢查點一百米遠的路邊。
一輛白色大眾轎車靠邊停車,交警上前查看。
23時54分,一輛白色大眾轎車駛進寧夏路與南京路路口,車速十分緩慢。“有輛白色兩廂轎車注意一下。”田明禎在對講機里提醒同事注意。果然,白色轎車沒有駛入檢查點,而是在距離檢查點一百米遠的路邊停下。此時田明禎就“埋伏”在那里,他身上的執法記錄儀將整個過程記錄了下來。
交警對白色大眾轎車駕駛員進行檢查。
田明禎上前查看,落下窗戶的剎那便聞到了濃重的酒味。夜查交警立即對男子進行吹氣測試,但男子要么咬著測試管不吹氣,要么往回吸氣,吹氣檢測一度無法進行。“帶我去抽血吧。”“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起初男子并不配合吹氣,還反問交警“你看到我時車是不是停的?”交警告知其執法記錄儀和沿路監控都記錄下他的行駛軌跡。男子又說“我不是逃避檢查,我單位就在這里。”但男子的單位距離被查的地方有1公里遠。對此男子解釋說“單位不好停車,這里好停車。”
經過交警的耐心開導、講明政策,最終男子接受酒精吹氣測試,結果顯示為131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隨后,男子被交警送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當晚,市南交警文登路中隊共查獲酒駕醉駕兩起。
案例:喝光三瓶啤酒開車欲上高速
6日晚9時10分,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轄區王臺收費站設崗檢車時,發現一輛魯B牌照的黑色轎車在駛入高速區域時走走停停,行車軌跡異常,執勤民警遂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沒想到,車門一打開,民警就聞到車內有濃重的酒氣,駕駛人周某臉色發紅,渾身散發著酒味。經過酒精呼氣測試后,顯示周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11mg/100ml,已經達到醉駕標準。
經了解,駕駛員周某晚上和朋友聚餐時喝了三瓶半啤酒,因平常酒量不錯沒有醉意,加上天色太晚,感覺交警不會冒著低溫執勤,周某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沒想到車輛剛拐入高速口就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隨后,執勤民警將周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化驗,待血液化驗結果確屬為醉酒后,周某將因危險駕駛罪面臨刑事責任和高額罰金。同時,周某的駕駛證件被吊銷后,五年內不得再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和考取駕駛證件。
交警執法夜查。
案例:丈夫酒駕被查妻子哇哇大哭
6日晚9時52分,李滄交警李沙路中隊民警在衡水路延川路路口夜查,一輛白色轎車沿衡水路駛來,發現民警查車離得很遠就停下車輛,民警發現后立即上前檢查,聞到駕駛員有很大酒氣。經測試,駕駛員劉某某酒精呼吸值為6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車輛。同車的劉某某的妻子看到劉某某酒駕被查嚇的大哭。據劉某某,夫妻二人都喝了酒,劉某某喝了兩個易拉罐啤酒,自己覺得沒有醉,便懷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不想被交警查獲。根據相關法規,劉某某將被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嚴厲處罰。
戰果:出動400人查處酒駕醉駕74起
觀海新聞記者從青島交警支隊獲悉,6日晚是酒駕醉駕統一整治專項行動日。青島交警支隊高度重視,成立了以李世明支隊長為總指揮,支隊其他黨委成員為副總指揮,交通指揮中心、秩序處、宣傳處、法制處、督察大隊及各大隊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專項行動指揮部,組織全市交警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查處行動。全市出動警力400余人次,查處酒駕醉駕74起。(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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