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明令禁止使用,但青島部分經營者依然使用生鮮燈給農副產品“美顏”——
禁令滅不掉的生鮮燈
■12月13日,市北區埠西市場的一商戶使用有色射燈。
■12月17日,位于市南區臺西三路的一家水果商店使用了十多盞生鮮燈,整個店面泛著紫光。
■12月14日,嶗山區北村早市一家專營羊肉的商戶利用紅色燈箱投射有色光。
■12月16日,西海岸新區安子智慧農貿市場的海鮮區被射燈照成了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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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鮮燈是一種具有特殊色溫、顯色的照明設施,發出的燈光可以給農產品提色增亮,甚至遮掩缺陷和瑕疵,使變色、變質的農產品看上去新鮮誘人。
隨著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落地生效,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過程中,通過使用照明設施影響消費者感官認知的行為被明令禁止。然而禁令施行以來,不少市民向黨報熱線反映,身邊的超市、生鮮店、市場內依然能看到生鮮燈的身影,有的經營者甚至通過給普通“白光燈”套有色塑料袋、貼色片、加裝有色燈罩等手段自制生鮮燈。
不少市場生鮮燈大行其道
記者了解到,在禁令實施之前,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便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生鮮燈排查行動,督促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履行市場管理者責任,及時更換合規經營照明燈具(包括燈罩、燈盒等),確保11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辦法》實施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繼續開展排查整治行動。
不過,記者近日隨機走訪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的10家超市、生鮮店、市場、攤點群發現,仍有一些經營者通過照明設施掩蓋農產品的真實色澤。
記者在市北區埠西市場看到,大部分商戶使用的是一種發射白光的柱形LED燈泡,但也有商戶在一排燈具中摻雜使用生鮮燈,或給普通燈安裝有色燈罩用來反射有色光。在水果區,4家商戶使用紫光燈照射藍莓和車厘子,使用黃光燈照射橙子和橘子。在水產區,3家商戶使用藍光燈照射水箱里的鮮活海產品,使用黃光燈照射凍蝦。在生肉區,2家商戶使用紫色射燈照射冷柜里的肉卷和丸子。
“用生鮮燈照射商品就像‘美顏’了一樣,用普通燈照射商品就感覺白花花的,不好看。都是差不多的貨,隔壁攤用生鮮燈一照就賣得好,你要是不用就不好賣。”埠西市場的一名商戶說,11月中旬,他們接到市場管理人員的通知,要求在11月20日前撤下所有生鮮燈。新規實施前后幾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確實來檢查過。但最近,一些商戶偷偷換上兩三盞生鮮燈,遇到檢查再趕緊換回來。
在嶗山區北村早市,違規使用燈具的情況花樣翻新,除了一些商戶使用被明令禁止的紅色、紫色生鮮燈外,還有商戶自制生鮮燈。一家專營羊肉的商戶在肉攤上方加裝了一排長約兩米的紅色燈箱,燈光透過燈箱后散射出橙紅色的光,使羊肉看起來色澤鮮艷。另外四五家賣肉的商戶給普通燈套上紅色塑料袋,照射出的紅光讓架子和案板上的肉顯得新鮮、有光澤。
在管理更加規范的星級農貿市場,記者也發現了個別違規使用生鮮燈的情況。團島農貿市場是青島市四星級農貿市場,記者在市場內看到,一個豬肉攤位前懸掛了一盞紅色生鮮燈,紅色和白色的小燈珠在燈體表面呈環狀間隔分布。在這盞燈的照射下,豬肉顯得鮮紅、飽滿。記者購買了這個攤位的豬肉,并在普通日光燈下查看,發現這塊豬肉顏色暗淡,遠沒有在攤位上時那么鮮艷。
安子智慧農貿市場是西海岸新區的星級農貿市場,該市場的海鮮區使用了二三十盞藍色射燈,整個海鮮區如同置身海洋。在這種藍色燈光的照射下,連凍海鮮的顏色也十分鮮亮。
另外,記者探訪街頭的小型超市、生鮮店發現,違規使用生鮮燈的情況不在少數。一家位于市南區臺西三路的水果店使用了十多盞生鮮燈,整個店面泛著紫光;在市南區成武路的君品鮮便民超市、李滄區晉中路冷鮮肉專賣店、李滄區百姓生活微農貿店,耀眼的紅色燈光籠罩著生肉區,刺得人眼睛不適。記者注意到,這些商戶使用的生鮮燈有的外觀已經掉色,有的沾著灰塵或油污,顯然已使用了一段時間。
個體工商戶劉先生坦言,他從新聞上得知,國家出臺法規禁用生鮮燈,違規者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但他發現,周邊很多商戶還在用以前的生鮮燈,沒有聽說周圍有人因為使用生鮮燈而被處罰。
網售“市場專用燈”存貓膩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攤位上目前廣泛使用的“白光燈”也不盡相同,有的色溫偏暖,有的色溫偏冷。
市場攤主李先生表示,他在網上購買“市場專用燈”時,客服會根據他銷售的商品推薦不同色溫的“白光燈”。他發現,這些不同色溫的“白光燈”也會對食品顏色產生一定影響,比如被暖光照射的肉類會顯得更紅潤,被冷光照射的海鮮顯得更新鮮。他不知道這樣的“白光燈”是否合規,因此專門咨詢過市場管理員,但對方也沒敢給他打包票。
記者在多家電商平臺上檢索“市場專用燈”發現,銷量靠前的產品都打著“合規”“新型”“新國標”等字樣,單價大多在百元以內,最高單品月銷量過萬。此外,有些“市場專用燈”還具備隱藏功能,可以通過遙控切換不同的顏色。
在一家專營燈具的網店里,“市場專用燈”被分為鮮肉、水果、海鮮、熟食等品類。該店客服人員說,被禁用的老式生鮮燈照射出純藍光或純紅光等特定顏色的光,他們家的升級版生鮮燈照射出的白光略帶紫色或粉色,而且有符合“新國標”的檢測報告。
記者看到,該檢測報告上的產品名稱為“新國標市場專用燈”,而在“檢測依據”一欄是有關部門在2008年發布的《燈具分布光度測量的一般要求》和在2009年發布的《普通照明用LED模塊測試方法》。
一位在青島從事了15年燈具銷售的業內人士指出,所謂符合“新國標”的檢測報告并不能說明這款燈具符合《辦法》的要求,而僅能證明其符合燈具本身的產品質量標準。燈具的用途很廣泛,要結合其用途和特點來判斷其是否合規。譬如某種可以改變顏色的燈具用于室內裝飾、水族布景是合規的,但如果用于照射食用農產品,明顯改變其真實色澤,就不合規。
合規燈具尚無明確參數
《辦法》第七條規定,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但多名業內人士表示,“明顯改變”這樣的描述很難界定,《辦法》缺乏明確標準,可能有的人認為顏色改變了,有的人認為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
某星級農貿市場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新規實施前,他們撤下了紅光、紫光等有色光源,并要求商戶統一購買他們指定燈具廠家的專用燈,現在市場內使用純白光和暖光兩種燈具。
“廠家向我們提供了檢測報告,純白光燈具的色溫在4500K-5000K之間,暖光燈的色溫為3000K。由于新規沒有明確規定照明設施的種類、色溫、顯色系數等相關參數,我們也不能確定這些燈具是否符合要求。”該負責人說,目前,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也僅憑肉眼判斷燈具是否合規。
記者從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了解到,目前國家對用于食用農產品照明的合規燈具的色標特征、色溫值、顯色系數等要素沒有制定明確標準,如何界定燈光對食用農產品的感官性狀造成了“明顯改變”,也缺乏一把“標尺”。但可以明確的是,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是絕對禁止使用的。消費者如發現疑似存在誤導的燈具,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執法人員會到場核實。
“使用生鮮燈容易誤導消費者買到劣質商品,《辦法》的出臺有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但該規定缺乏燈具是否合規的明確標準,操作上可能很難執行。”山東勞和律師事務所主任何德寶建議,地方有關部門應當盡快調研、論證,出臺相關執行標準,明確合規照明設施的種類、色溫、顯色系數等相關參數。
何德寶還建議,市場監督部門應當深入開展生鮮燈排查行動,加強日常管理力度,利用科技手段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留存行政處理依據。同時,鼓勵消費者舉報違規使用生鮮燈的商戶,形成監督合力,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對于違規使用生鮮燈的商戶,監管部門要敢管、敢罰,才能起到威懾作用,徹底掐滅不合規的生鮮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