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地區的高三學生都在經歷一件人生大事——高考報名。今年高考報名,不少地區都強調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例如審核考生的畢業學校、應往屆屬性,嚴防“高考移民”等。此外,由于高考改革探索,一些地區明年的高考將出現新變化。
超20省份明確2021高考報名時間
距離2021年高考還剩200余天,不過,眼下已經有超20個省份明確高考報名時間,四川、安徽、黑龍江等省份在10月份已經完成了這項工作。
更多地區的高考報名在11月上旬開始進行。如福建為11月1日至6日,甘肅為11月1日至9日,廣東、貴州為11月1日至10日,河北、北京也于11月1日開始報名資格初審和網上申報工作。11月11日至17日,山東2021年夏季高考報名正式開啟。天津為11月14日至23日,內蒙古為11月16日至27日,湖北為11月18日至30日。
在公布報名時間的同時,一些地區也在為考生能順利報名提供便利。例如,在報名繳費方式方面,北京、內蒙古等地已經可以支持微信、支付寶繳費。
再如,考慮到考生報名前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丟失等急需辦證、用證的迫切需求,河北秦皇島市公安機關還將開啟高考學生報名加急辦理居民身份證“綠色通道”。
這些地方的高考將有新變化
對一些地區而言,2021年高考將有不少變化。
在2021年的高考中,江蘇、湖北、福建、遼寧、廣東、重慶、河北、湖南等8個省份將會啟動新的高考政策。
根據此前公布的實施方案,8省份將采用“3+1+2”模式。即“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在報名方式上,根據遼寧省招考辦發布的說明,2021年高考,遼寧省首次將高考報名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相關聯,首選考試科目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統一高考,僅可報名參加單考單招考試。
此外,在北京,據北京教育考試院消息,從2021年起,北京高考英語增加口語考試,口語加聽力考試共計50分,一年安排兩次機考,取兩次聽說機考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英語科目總分值不變。
嚴把報名資格審查關
今年5月,藝人仝卓以偽造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的事件成為輿論焦點,在報名階段的高考舞弊現象引發社會討論。
在2021年的高考報名工作中,各地都著重強調了審查報名資格的重要性。
例如,山東要求,注重加強特殊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對提交申報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防弄虛作假。對于憑虛假材料報名、騙取照顧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考試或錄取的資格。
在嚴防“高考移民”的基礎上,四川省特別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負責審核考生的畢業學校、應往屆屬性。
內蒙古則要求落實“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報名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不得變通或變相執行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嚴禁出臺針對考生報名的地方政策。
除嚴禁歷屆生以應屆高中畢業生身份報名,并將資格審查工作落實到人之外,安徽省還要求,各報名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市招生考試機構在報名結束后,應根據省考試院有關工作程序和要求對所有報考的考生資格進行自查、復核、審定并公示。
多地更新高考加分政策
隨著高考報名的開啟,一些地區也公布了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從加分政策趨勢來看,一些地區調整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分值。
山西給“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項目設置了三年過渡期,即2020—2022年高考在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過渡期結束后,加分項目和分值按中央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調整。
今年10月,福建發布的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提到,2021年起,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分值從10分調整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
此外,福建還明確,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從2021年起從10分調整為5分,加分對象調整為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2026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北京:

近日,北京教育考試院公布了《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照顧對象審核辦法》。與往年一樣,今年部分考生依然可享受最多20分加分照顧。
加分細則
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符合條件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下列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NO.1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
NO.2
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NO.3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NO.4
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NO.5
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還有以下情況同樣享受一定優待: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福建:
日前,福建省教育廳等5部門聯合下發了《福建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本次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意義是什么?
本次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調整,是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舉措,目的是進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同時保障少數民族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促進民族團結進步。
二、本次加分政策調整的依據及原則是什么?
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調整主要依據教育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務院臺辦等五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考慮近年來我省基礎教育發展情況,既堅持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嚴格程序,也堅持統籌推進、積極穩妥、確保到位,逐步縮小加分分值,逐步做到一律平等,精準確定加分區域、群體、條件,統籌做好相關政策調整,確保改革平穩順利實施。
三、主要調整了哪些加分內容?
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調整主要兩方面:
(一)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分值從2021年起從10分調整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
(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從2021年起從10分調整為5分,加分對象調整為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少數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僅面向省屬高校投檔時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四、全國性加分項目及其分值哪些保持不變?
根據國家要求,保留項目且分值不變的全國性加分項目有三項,分別是: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為20分。
(二)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分分值為10分。
(三)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
上述3項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
五、為什么對申請少數民族加分考生要求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地“三統一”?
2021年至2025年,少數民族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民族鄉、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具有3年完整戶籍,且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具有3學年完整學籍,并有連續3學年的實際就讀經歷,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對少數民族考生給予高考加分照顧,主要目的是落實國家民族政策及對教育水平相對落后區域給予適當補償,促進社會公平。對于到戶籍地以外、教育水平相對發達區域就讀的學生,既享受良好教育的同時,又獲得原戶籍地較高的加分,或在教育水平較高的區域就讀學生,將戶籍遷移到加分區域獲得高加分,都不符合教育公平原則,不符合當前國家對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的新要求。2021年至2025年,對申請少數民族加分考生增加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地“三統一”的條件要求,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加分政策改革要“精準施策”的原則和“精準確定加分區域、群體條件”的要求,為了讓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真正惠及少數民族地區等教育水平相對落后地區的學生,確保我省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更精準、更公平公正。
六、我省19個少數民族鄉具體是哪些?
我省19個少數民族鄉指:福鼎市硤門鄉、佳陽鄉,福安市坂中鄉、穆云鄉、康厝鄉,霞浦縣鹽田鄉、水門鄉、崇儒鄉,蕉城區金涵鄉,龍海市隆教鄉,漳浦縣湖西鄉、赤嶺鄉,連江縣小滄鄉,羅源縣霍口鄉,惠安縣百崎鄉,寧化縣治平鄉,永安市青水鄉,上杭縣廬豐鄉、官莊鄉。
七、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但戶籍未遷入我省的考生加分如何認定?
申請“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以及“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等4項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的考生,只要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報名成功,即可按規定申請加分。
申請少數民族加分的考生,戶籍必須在我省,否則無法申請加分。
八、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分值能累加嗎?
對同時符合多項加分項目條件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只能選擇相應分值中最高一項的分值計入普通高考統考總分。此外,所有加分項目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九、高考加分如何申請、審核認定?
(一)考生申請。考生填寫個人有關信息,按照加分政策選擇對應加分項目,并向本人高考報名現場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后,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加分證明材料上交。
(二)資格審核。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地報名考生的加分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后,提交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給同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
(三)資格公示。為確保普通高考加分公開公正,嚴格落實考生加分資格信息公示制度。由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考生所在高中學校進行“四級公示”。學校還須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學校、加分項目、加分分值及審核單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網上公示信息須保留到當年年底。
十、如何加強高考加分資格審核?
為切實加強高考加分資格審核,確保我省高考加分工作公平公正,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晰各有關部門在加分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其中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高考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公安部門負責核實教育部門移送的考生戶籍情況,反饋考生戶籍變動信息,為教育部門審核考生年限資格條件提供參考依據;臺港澳部門負責審核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的加分資格;僑務部門負責審核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的加分資格;民宗部門和教育部門負責審核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資格。對審核工作中發生的失職瀆職行為實行倒查追責。
十一、還有哪些相關專項政策?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和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實施民族地區教育提升工程,加大對民族地區教育的幫扶力度,提升民族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
十二、加分資格造假及審核違規將如何處理?
考生本人須對所申請的高考加分資格真實性負責,凡是通過提供虛假姓名、身份證號、年齡、民族、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地等個人信息,以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的資格,同時給予暫停其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違規事實記入考生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各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對審核結論負責。對審核工作中發生的失職瀆職行為實行倒查追責。相關人員為不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提供虛假證明、證件、檔案等,使其獲得加分資格的,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山西:
近日,山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出臺,明確 “烈士子女”等部分加分項目和分值保持不變,為個別加分項目和分值設置過渡期,確保我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政策穩步實施,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
實施方案明確,部分加分項目和分值保持不變。保留“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上增加20分投檔;保留“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分項目,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為個別加分項目和分值設置過渡期。保留“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項目,根據我省實際情況,設置三年過渡期,即2020—2022年高考在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過渡期結束后,加分項目和分值按中央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調整。
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和分值。已取消的加分項目不得恢復;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山西省招考中心要求,嚴格落實資格認定審核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考生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核工作責任制,確保職責明確、規則嚴謹、管理嚴格、方便考生、利于監督。凡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同時,嚴格落實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制度,嚴格落實加分考生資格三級網上公示機制,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及中學均須向社會明確告知公示網站,做到詳實、準確、及時公示。中學還須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公示內容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加分項目、加分分值及審核單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網上公示信息須保留到當年年底。
嚴厲打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法行為,考生本人須對所申請的高考加分資格真實性負責,凡是以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的資格,同時給予暫停其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違規事實記入考生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完善網絡、電話、信函等多位一體的舉報申訴工作平臺,暢通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受理加分造假舉報和考生信訪申訴案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調查處理,回應考生和社會關切。
安徽:
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最新消息,2021年高考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申報與報名信息網上填報同時進行。按照要求,申報高考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遞交報名點,逾期不予受理。
(一)高考加分項目
1.全國性加分項目4項: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10分。
2.地方性加分項目2項:
(1)“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即全國性加分項目“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以外的“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加5分;
(2)“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項目僅適用于我省省屬高校招生。
同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計劃的招生項目。
(二)優先錄取項目
參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優先錄取范圍如下: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該優先錄取項目以戶籍中的“民族”信息為準,考生個人無須申報。
(三)政策優待項目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司法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參照公安機關實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待的通知》(司辦通〔2020〕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享受政策優待項目考生名單以相關部門文件為準,無須考生本人申報。
2021年高考加分、優先錄取和政策優待項目等如有新變化,將以教育部和我省相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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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國新聞網、北京日報·教學大缸、山西晚報全媒體、福建省教育廳、人民網安徽、澎湃新聞等)
責任編輯:楊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