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9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獲悉,《青島市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專項資金使用實施細則(試行)》日前正式印發。未來三年試點期內,我市將獲得24億元中央獎補資金,專項用于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及有關工作。《細則》的出臺,意味著我市試點專項資金發放工作進入到實質性操作階段。

據悉,《細則》以“一次性申請、一次性撥付、分批次使用”為原則,確定申請主體、明確獎補標準,規范申請流程,強化資金使用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根據《細則》,凡在我市從事住房租賃行業的合法企業均可參與申請,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租賃企業、中介經紀機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單位等。根據新建、改建、盤活和運營等多種類別,分別給予不同的補貼標準。其中新建項目為70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改建項目為500元/平方米,盤活項目(裝修升級)為100元/平方米,平臺機構錄入及網簽備案均為100元/套。
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去年7月,我市順利入選第二批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的注入,有助于緩解住房租賃企業經營壓力,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撬動社會資本,推動我市構建供應主體多元、租賃房源充足、政府監管有力、租賃關系穩定有序的住房租賃市場。
據了解,詳細的獎補申請流程等信息可登陸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查看。(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相關鏈接:
具體獎補標準是多少?


哪些情況不可申請專項獎補?


責任編輯:孫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