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幾年前去聽一個老教授的課,快要結束的時候,他和我們聊到婚姻關系。
他說,我認識一對小夫妻,最近在鬧離婚。他們離婚的原因在我看來,并不是什么大事。
這對小夫妻曾經是他的學生,兩人在讀大學的時候都很優秀,男生畢業后去了醫院工作,女生去了一所高校。
兩年后男生申請到了美國一所大學,妻子在一年后離職去美國陪讀, 讀書期間還生了孩子。
男生畢業,被國內一所醫科大學聘用,女生也在學校找到一份行政工作,不是很忙,平時有很多時間照顧到家人。
一切看起來都很完美。

有一天,這個男生和另外幾個同學來拜訪老教授,這時教授才知道,男生已經在和妻子協議離婚了。
老教授很奇怪,這對小夫妻到底出了什么問題,居然會走到離婚這一步?
男生苦笑了一下說:
我們已經分居很久了,我一直住在學校里。這幾年我真是受夠她了,她簡直就是個控制狂。我們家什么事都要她說了算,我上班很累,要做科研還要帶研究生,偶爾休息就想在家發呆,睡懶覺,可就這么少的休息時間,她要給我安排滿滿的。我要稍微不同意,她會大發雷霆,說我不愛她。
而且我真的受不了她對我的工作指手畫腳,她說我讀書讀傻了,成天只知道做學術,不知道應酬,也不去社交。一輩子都只能當個老師,做一些別人不想做的課題。可我就是這樣的人,我不擅長搞人際關系,就只喜歡做學術。
她說當年陪我去美國辭去了好工作,錯過了很多發展機遇,曾經不如她的人都發展得比她好。一開始我也覺得特別內疚,想要補償她,所以她說什么我都同意。但這樣太累了,我又不是她的木偶。何況當年去美國陪讀也是她主動提出的,她有個朋友老公去了美國后,和一個同學發生了婚外戀,她擔心這種事也發生在我身上,想要守在我身邊監督我,這才決定去陪我。
男生走了以后,這個老教授給女生打了電話。
女生也一肚子委屈地說:
選擇去美國陪他確實是有擔心兩人婚姻生變的因素,但主要原因是為了照顧他。
他獨立生活能力挺差的,剛去美國的時候學業壓力大,還要幫老板打工。吃不慣美國食物,常常口腔潰瘍。難得一次自己做飯,居然把鍋燒糊了,房東報了警,還把他趕了出去……就這樣的生活能力,沒個人陪著能不能畢業都不好說。
那時女生有一個很好的升職機會,她放棄了。接替這個職位的人現在都升任副院長了,而自己還只是一般行政員,想想確實失落。
自己職業規劃因為丈夫事業折損,當然也就希望丈夫在事業上發展更好。
她說:
學術和學術也千差萬別。有些項目是明日之星,有些做幾十年也不可能有突破。好項目每個人都盯著,自然要使出十八般武藝去爭去搶。
前兩年丈夫本來有個不錯的課題,就是因為他“太天真”,覺得憑自己實力絕對能拿下來,不把“關鍵人物”放在眼里,結果這課題最終落到別人手中。如果當時他聽我的,結果肯定不會是這樣。
他覺得我什么都要管他,但我哪一樣不是為了這個家好,為了他好。大大小小的事情我都要操心,他嫌我管太多,但他有沒有告訴您,該他管的事情他都不管,全部推我身上呢?
這段時間我也想通了,離婚也好,沒有他我挺輕松的。

02.
老教授說,聽完他們講這些,我就想起我和太太年輕的時候,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我和太太都是很有主見、性子也很倔的人,我們當年的“斗爭”可比這兩個孩子激烈多了。但當年我們離婚不像現在這般容易,客觀上也就增加了我們“必須解決問題”的動力。
后來我和太太約法三章,各自劃分出一些自留地,我的一些事情她不要干涉,她的一些事情我不干涉,看不慣也忍著。
當然夫妻一起生活,很多時候沒有嚴格的界限,這個時候該怎么辦?
我們輪流做主。
有好些認識我的學生都知道,我和太太在一起說話時,我說得最多的是三個字:聽你的。
好多人以為我是“妻管嚴”,什么都聽她的。其實并不是這樣。她更擅長處理生活中的事情,所以“聽她的”比聽我的好。
我太太又很聰明,明知道這些事情最終決定權在她手上,但她還是會時不時問問我意見,這樣我又有了被尊重的感覺。
生活瑣事畢竟是更常見的事情,所以大家總覺得我只聽她的意見,但實際上家庭重大問題她會聽我的,而我們事業如何發展,彼此只給對方建議,絕不插手管。

03.
婚姻最難的一點,就是如何在“自我”與“合作”之間找到平衡。
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即便結婚以后,“自我”也不希望被另一個人控制、牽引,失去自主權。
一個人若在一段關系中失去了自主權,總要壓抑自己的需求去滿足另一個人,關系中太多折讓會讓一個人感覺不公平,當委屈和壓抑積累到一定程度,他/她一定會想逃跑。
可即便有人真的能做到什么都聽對方的指令就好嗎?
絕對不是。
誰做了決定,誰就承擔責任。
決策權和責任是同時存在的。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總不能做決定,其實他/她也就在放棄自己該承擔的責任。
很多人嘴上說“聽你的”,實際上他們的態度已經變成“隨便你”。
另一方看似擁有家庭決定權,卻也承擔著全部責任,會變得既勞累,又孤獨。

小貼士:如何分配決策權?
第一,兩人有對生活不同領域有分工。
每個人負責自己擅長的領域,發生在這個領域中的事情,主要決策權由這個人做。比如夫妻中有人擅長理財,那么財務規劃決策當然聽這個人的。
第二,輪流決策。
生活中有些領域肯定不能讓雙方都滿足,比如晚餐一個人想吃火鍋,一個人想吃壽司,那么聽誰的好?遇到這種情況,最好能讓雙方都有決定權。這次吃火鍋,下次吃壽司好了。
當然不可能那么公平的分配,但至少讓對方覺得,我對這些事情是有話語權的。
第三,在婚姻中給對方留出一些自留地。
人與人之間都需要有界限感,即使是家人也一樣。
當對方不愿去配合自己的期待時,記得他/她是一個獨立個體,他/她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事。在婚姻中給對方留一片自由地,他/她會更依戀這個家。(作者 | 樓 來源 | 小樓聊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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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