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2021年4月2日第6版
審批窗口:需要商務部門發函同意;商務部門:可到審批窗口直接辦理
“老黃歷”讓企業屢屢碰壁
“3月中旬,我通過網上提交了公司變更地址的相關材料,預審很快通過。我到位于市市民中心的市南區審批窗口辦理變更,窗口工作人員告訴我,沒有市南區商務局的同意,不能辦理變更。市南區商務局則表示,可直接在市南區審批窗口辦理。可是,審批窗口還是不給辦理。”近日,市民李先生(化名)向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反映,自家廢品收購公司在辦理地址變更業務時,審批部門卻緊抱政策的“老黃歷”,讓變更業務受阻。
據李先生介紹,他的廢品回收公司準備從市南區大堯三路變更至上杭路。去年8月,公司辦事員在網上辦理地址變更業務,網上提交材料后通過了預審,也接到了前往窗口辦理業務的通知短信。這位公司辦事員在市南區審批窗口提報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員電話聯系了市南區商務局。“窗口工作人員掛了電話后說,沒有市南區商務局的同意,就無法辦理變更業務,回去等等吧。”李先生介紹,從那以后一直沒有等到通知,他就暫停了辦理地址變更的業務。
今年3月,李先生在青島市企業開辦智能一體化平臺提交了公司地址變更的申請,網上預審很快通過。3月17日,李先生前往市市民中心辦理相關業務。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他打印了變更所需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股東決定書、章程修正案、住所承諾書以及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等材料。市南區審批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完成后,同樣致電了市南區商務局。“和去年一樣,還是讓回去等等。”李先生說。
由于大堯三路32號的房東不再出租場地,3月19日,李先生再次來到審批窗口,工作人員依舊詢問市南區商務局是否同意變更。李先生要求直接跟市南區商務局通話,并將當時的通話錄音。在錄音中,記者聽到市南區商務局工作人員說“你直接找窗口人員(辦理),找我沒有用”。李先生再一次被拒。
由于遲遲拿不到新的營業執照,李先生的廢品回收公司無法在新的地址開展經營。“現在,市南區審批局要征得市南區商務局同意,而市南區商務局讓我直接找審批局,也不知道到底哪個部門能為我們辦理地址變更。”李先生一臉無奈。
近日,記者前往上杭路找到了李先生的公司新址。公司有一個獨立的小院和一座近200平方米的倉庫。“我們只收購啤酒瓶、廢紙板和廢鐵,其他廢品一概不收。不擾民,也不污染環境。”李先生告訴記者,由于遲遲拿不到新的營業執照,經營始終沒有走上正軌。“部門過來執法,首先就是查看營業執照。一年6萬多元的房租,我們真是等不起。變更營業執照怎么這么難辦?在生存壓力下,我們甚至想無證經營。”
這家廢品回收公司地址變更為何受阻?記者向市級、區級多個部門進行了咨詢。
記者致電市南區審批局,工作人員對此表示:“辦理變更手續,需要先到商務局備案一下。如果商務部門認為可以變更,會發函給審批局。沒有商務局備案結果就無法辦理地址變更業務。”
記者繼續問:“有了備案結果,多久能完成備案?”
這位工作人員稱:“網上辦理變更業務,預審需要一個工作日,手機簽字提報后,核準需要一個工作日,辦結后,直接到市南區審批局窗口換證就可以。”
就需發函“同意”問題,記者致電市南區商務局,工作人員稱:“辦理前,不需要我們辦任何手續,沒有法定要求我們‘同意’后才進行變更。”
記者致電西海岸新區、城陽區、膠州市等多個區市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工作人員均表示,不需要商務部門進行“同意”。記者致電多個區市商務局,工作人員均稱,這個發函備案事項已經取消。
針對該業務是否需要商務部門發函“同意”的問題,記者致電市商務局流通業發展與市場體系建設處。工作人員稱,營業執照變更是在審批部門進行,不需要商務部門發函同意。“發函同意是很早之前的一個說法,《青工商企發2018年137號》規定,再生資源回收經營主體備案已經多證合一,不需要單獨備案的程序了,數據在內部系統共享,各個區市辦理都一樣。”
此外,這位工作人員強調說:“即使是按照過去的規定,也是先變更營業執照再進行備案,不是先進行備案再進行變更營業執照。這類地址變更業務少,可能個別工作人員不熟悉相關業務。”
記者查詢相關資料了解到,2019年11月,商務部令2019年第1號規定,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市場監管部門核準工商注冊登記后,通過省級共享平臺將企業信息共享給各相關部門。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 正
記者點評
“冷門”業務不能“冷處理”
一項“老黃歷”困住了一項地址變更的業務,辦事群眾多次跑腿依舊未果,不得不暫停經營業務,甚至想“無證經營”。或許如市級商務部門所言,這是“業務不熟”所致,但“買單者”不該是辦事群眾。
“業務不熟”僅僅是表象,其因在于工作惰性、思想慣性。窗口服務理應是因崗設人,熟悉業務屬于最基本的要求,因“業務不熟”而造成辦事難,不該成為失責的“擋箭牌”。當然,依規辦事中的“規”會有所調整,窗口工作人員也難免一時跟不上“變化”,但半年過去了,回復依然如故,就需要深思了。
看似“業務不熟”,實則“不想作為”。各項窗口業務都是依規進行,“不熟”只能說明窗口人員沒有沉下心熟知政策,更沒有誠心誠意為群眾服務。以文中所辦業務為例,按照相關規定,主管部門的備案申請已經取消,而審批部門依舊按照“老黃歷”辦理業務,此舉實屬不該。
近年來,政府部門持續進行“放管服”改革,就是為了方便百姓辦事,而相關部門因循守舊,抱著“老黃歷”遲遲不放,“冷門”業務遭遇了“冷面”對待。打造“親而又清”的營商環境,需要相關部門積極轉變作風,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優化辦理流程,主動熱情服務。如此這般,才能真正將掛在墻上的“一窗受理”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