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8日訊 今天,“醫保+e保 生活更美好”青島市商業健康補充保險“琴島e保”發布會在青島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琴島e保”將于5月9日正式上線,既可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也可使用其他資金進行投保,而且實現了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家庭共享,該款補充保險不設年齡限制、不設職業限制、不設既往健康狀況限制。每年只需139元,即可享受高達300萬元的保額。副市長欒新出席會議并致辭。

“琴島e保”是一款在政府指導下,與醫保待遇緊密銜接,旨在保大病、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惠民產品。該款補充保險具有區別于其他保險產品的明顯特征。該保險實現社商互補,保障內容與社會醫療保險緊密銜接,參保人在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基本保障的基礎上,個人負擔部分通過這一保險實現補充保障;體現全面覆蓋,對投保人不設年齡限制、不設職業限制、不設既往健康狀況限制,參加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且處于正常享受待遇狀態的參保職工或居民,均可投保;投保資金靈活,既可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也可使用其他資金進行投保,特別是實現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家庭共享,可為本人、為子女、為父母等親屬投保;投保理賠便捷、高效,投保時線上、線下同步推進,理賠時在醫院實現“一站式”結算,減少墊資壓力和跑腿麻煩。保費低、保障高,每年只需要139元,即可享受高達300萬元的保障額度。
經過公開遴選,我市確定了5家保險公司作為該產品的承保機構,分別是:中國人壽保險青島市分公司、泰康養老保險青島分公司、平安養老保險青島分公司、太平養老保險青島分公司、中國人民健康保險青島分公司。

保險公司在研究設計“琴島e保”項目的保障內容時,著眼于解決參保群眾就醫費用高、負擔重的難點、痛點,設定了以下四重保障責任。
一是醫保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的保障。本保險生效期間,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保目錄內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后,個人負擔費用年度累計達到起付線1.8萬元以上部分,由“琴島e保”按70%比例賠付。
二是醫保范圍內門診慢特病費用的保障。本保險生效期間,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門診慢特病規定的目錄內費用,同樣按上述標準予以報銷。對于生效前已經辦理醫保門診慢特病的老病號,其門診費用仍然可以由“琴島e保”予以報銷(報銷比例略有降低),這是區別于普通商業保險的一個重要表現。上述兩項保障內容,一個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賠付限額為150萬元。
三是醫保范圍外相關藥品費用報銷。本保險生效期間,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因病情需要使用的醫保規定外的合理藥品費用,年度累計達到起付線2萬元以上部分,由“琴島e保”按60%比例賠付。一個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賠付限額為100萬元。目前我市已確定近700種范圍外藥品,后續還將根據理賠情況適時進行增減調整。
四是特藥/特材費用報銷。針對惡性腫瘤等特殊疾病的臨床需要,本保險生效期間,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使用醫保規定外的特殊藥品及特殊醫用耗材(以下簡稱特藥特材),每種特藥/特材費用年度累計達到起付線2萬元以上部分,由“琴島e保”按70%比例賠付,一個保險年度內所有特藥及特材累計最高賠付限額為50萬元。參保人員之前已享受相關特殊藥品及特殊醫用耗材報銷的,參加“琴島e保”后仍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付(略低于健康參保群體)。目前我市已確定特藥特材15種,將根據理賠情況和群眾需求,由承保機構適時進行調整。(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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