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2022年1月5日6版
圓桌話題
標識不明、大門緊鎖、挪作他用、設施不全……問題多多亟待整改
讓公共母嬰室易找好用
近年來,在積極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大背景下,我市不斷加大公共場所母嬰室的建設力度。在經常有母嬰逗留且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院、旅游景區及游覽娛樂等公共場所,實現了母嬰室配置率100%,讓寶媽群體感受到了來自社會的關愛。但是,部分母嬰室存在不好找、挪為他用、設施損壞、配置不全的問題,使得寶媽們的使用體驗大打折扣。母嬰設施是社會進步和城市文明的符號之一,數量達標僅僅是起步,建好、管好才能真正滿足母嬰群體的需求。
現狀
標識不明晰 設施不達標
對于近年來公共場所母嬰室設施的變化,33歲的鄭茜茜深有感觸。她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大寶今年8歲,二寶不到1歲。“之前帶大寶時,很多公共場所沒有母嬰室,現在能明顯感到公共場所的母嬰室增多了。但是,有的地方雖然設置了母嬰室,卻缺乏標識引導,找起來費勁;有時好不容易找到了,卻發現母嬰室被挪作他用或大門緊鎖;還有的設施簡陋、衛生堪憂,根本不實用。”鄭茜茜直言,“一些公共場所的母嬰室不好找不好用,同樣令人苦惱。”
帶著疑問,記者近日走訪了商場、景區、公園、地鐵站等20處公共場所的32間母嬰室。其中,僅4間母嬰室容易尋找并且設施完善,其他母嬰室或多或少地分別存在標識不明、改為他用、大門緊鎖、設施不全、衛生條件不佳等問題。
記者發現,母嬰室缺乏標識指引甚至指向錯誤是困擾寶媽的問題之一。記者探訪萬達廣場延吉路店時,僅在2樓找到了1間能用的母嬰室,相關的指引和標識也只在母嬰室門上和臨近通道口能夠見到,沿途再無其他指引。對于一家地上5層的大型商場,設置的導向標識明顯不足。“這個商場的內部構造太復雜了,從中廳輻射出四五個方向的通道,而入口找不到總覽圖,沿路也看不到導向標識,找母嬰室就像在走迷宮。”一名剛使用完母嬰室的寶媽向記者抱怨,她沿路問了許多人才找到這里,甚至商場員工也不清楚母嬰室的位置。
另外,該商場其他樓層的3間母嬰室都改變了用途,但仍有導向標識指向那里。其中,1樓的母嬰室正在施工,據現場工人介紹,此處母嬰室已被拆除,將改為他用。3樓和4樓原來的母嬰室已經成了保潔室和休息室。
母嬰室不好找現象并非個例。記者探訪發現,書城、佳世客合肥路店、利客來李村購物中心、卓越大融城、悅薈廣場、中山公園、中山公園地鐵站、奧帆中心等處的19間母嬰室也存在缺少指引或指向錯誤的情況。

安全帶已損壞。
除了尋找費時費力外,許多母嬰室還存在改為他用、關閉、設施簡單、硬件損壞、衛生條件不佳等問題。如山東路家樂福唯一一處母嬰室已被改成了辦卡中心;第二海水浴場和第三海水浴場的母嬰室,僅在浴場開放時間的7月-9月才可以使用;棧橋和八大關景區的母嬰室存在安全帶缺失、電線插頭斷裂、積存沙子、發霉等情況;北方國貿3樓的母嬰室內,除了有母嬰設施外,還存放了玻璃柜臺、展臺、裝飾板等有安全隱患的閑置物料;奧帆中心情人壩和國際會議中心的兩處母嬰室設置在第三衛生間內,雖然配有尿布臺和壁掛式嬰兒座椅,卻沒有配置供成人坐的椅子,寶媽只能坐在馬桶上給嬰兒哺乳。而類似將第三衛生間作為母嬰室卻缺少配套設施的情況不在少數。
探因
標準落實不嚴 部門監管乏力
據市衛健委統計,截至2021年9月底,我市公共場所已建成各類母嬰設施443處,建設總面積6682.2平方米。在經常有母嬰逗留且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院、旅游景區及游覽娛樂等公共場所,實現了母嬰室配置率100%。但為何會出現部分母嬰室不好找、不好用的情況?
市政協委員臧彩欣曾就島城公共場所母嬰室的配置和管理進行過專題調研,并撰寫了相關提案。她認為,我市公共場所母嬰室存在前期標準落實不嚴、后期部門監管乏力的問題。
2017年,我市下發了《關于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推薦了公共場所母嬰室的基本配置和舒適配置。其中,基本配置要求母嬰室面積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具備防滑地面、帶安全扣的嬰兒尿布臺、嬰兒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關用品的桌子等設施。舒適配置則增加了恒溫空調、尿不濕自動銷售機等設施。
“但現實情況是,不少單位甚至沒有按照這個基本配置去建設母嬰室,自然無法滿足寶媽的實際需求。而對于如何設置引導標識,方便人們快速找到母嬰室,國家和地方都沒有具體的標準。這使得母嬰室的水準千差萬別,使用體驗也褒貶不一。”臧彩欣說。
對于母嬰室有建設標準但落實不到位的情況,某區衛生健康局相關工作人員坦言,在實際工作中,部分經營性企業為了追求更大利潤,不愿在母嬰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上投入太多,往往“因陋就簡”。有的受限于面積,也會減配。有的在第三衛生間貼上“母嬰室”的標志便賦予其母嬰室的功能,而設施卻不見增加。“但只要數量到位了,考核指標完成了,我們對母嬰室的交付標準不會太嚴格。”這位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相關文件沒有賦予任何部門對不按照標準建設母嬰室以及后期維護不到位甚至挪作他用的行為進行處罰,因此母嬰室在前期建設和后期日常監管上都缺乏法律支撐。
同樣,臧彩欣在調研中也發現,有的母嬰室為應付檢查應急設立,檢查過后就被挪作他用,或是大門緊閉無法使用;有的打掃不及時,衛生條件差。“部分母嬰室不好找不好用,暴露出企業日常管理的漏洞和職能部門監管的缺位。”臧彩欣說。
有業內人士指出,推進母嬰設施建設是“十三五”時期的一項工作部署。國家多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在2020年底,所有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我市在完成國家、省母嬰設施配置建設目標后,有的部門就此放松了管理。
據了解,我市母嬰設施建設工作涉及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地鐵集團、機場集團等11家單位。市衛健委是母嬰室建設的牽頭部門,一名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按照“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公共場所母嬰室應由建設者自行做好日常管理和維護,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定期對母嬰設施建設、使用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
而記者了解到,在11家相關單位中,目前僅市文化和旅游局、地鐵集團、機場集團明確表示對本系統內的母嬰室負有日常監管職能。其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監管星級旅游景區內的母嬰室。
建議
完善建管標準 明確部門職能
在公共場所設置母嬰室,體現的不僅是對婦女、兒童的尊重和關愛,更是公共服務理念人性化的彰顯,是城市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母嬰室的建設不能僅追求數量,也要務求好找、好用。這需要從法律保障、建設標準落地、政府監管方面層層發力。
“部分母嬰室不好找不好用,反映出母嬰室配建和養護的標準不夠完善。”臧彩欣建議,在國家推薦的基本配置的基礎上,我市應當細化母嬰室的標識指引、設施配套、日常維護等標準,出臺更加統一規范的母嬰公共設施建設和管理標準。

有的場所,母嬰室指引十分清楚。
臧彩欣在調研中發現,有的商場在設置母嬰室標識時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商場的各個入口、扶梯、電梯處都有母嬰和殘疾人設施的放大位置圖,空中、地上每隔一定距離和拐彎處都貼著引導標識,跟著這些標識能在很短時間內到達最近的母嬰室。“人性化的標識指引應該作為母嬰室的建設標配加以規定。”臧彩欣認為。
市城市管理社會公眾委員宮美霞建議,在制定建設標準時也要充分考慮到增建和改建母嬰室現實條件的限制。“一些場所增建或改建10平方米母嬰室的難度較大,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建設不同面積的母嬰室,也可以選擇設置新型智能化母嬰室,以適應不同場所的需求。”宮美霞認為,相關部門可以依據不同的配建標準,給予一定的補貼支持,以鼓勵相關場所建設好母嬰設施。同時倡導社會多方關注母嬰室建設并給予支持和贊助。

愛心媽媽小屋設施齊全。
部分母嬰室的配建單位自身管理跟不上,部分監管部門又缺位,使母嬰室在管理方面出現了空白。對此,市委黨校教授劉文儉建議,除了完善配建、養護標準外,還要出臺專門的地方性法規,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職責。
“對于須設置母嬰設施的新建場所,應把建設符合標準的母嬰設施作為驗收的強制性規定。對已建成的母嬰設施,應由牽頭部門聯合各職能部門組織一次全面的督導檢查,要求相關單位配齊必要設施。各級職能部門要對母嬰室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母嬰室真正好用、能用。”劉文儉說,可以借鑒其他城市的經驗,明確處懲措施。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的《廣州市母乳喂養促進條例》對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作了專門規定,公共場所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建設母嬰室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母嬰室代表著一個城市的溫度,要真正從母嬰需求出發進行管理。”宮美霞說,“目前,手機地圖上登記的我市母嬰室的數量僅有60處,與443處的總量相去甚遠。母嬰室也應當像公共衛生間一樣,能夠在手機地圖上找得到。哪里有母嬰室,用手機一搜便知。”她建議,有關部門應當牽頭整合全市母嬰室的數據,制作成電子地圖,將點位公布到手機地圖上或是在手機客戶端中加入母嬰室導航功能,為寶媽們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