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8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近日深圳將把福田深南大道設為嚴管路,并把華強北設為電動自行車嚴管區(qū)。同時,交警于11月5日開展了“合圍-福田”交通整治行動。

華強北被設為電動自行車嚴管區(qū)。梁超 攝
因其便捷靈活的特點,電動車成為了不少人的代步工具,使用電動車出行的隊伍也日漸龐大。深圳全市電動二輪車市場存在大量超標電動二輪車,使得電動二輪車呈摩托化、散漫化發(fā)展趨勢。

華強北區(qū)域,電動自行車數(shù)量眾多。梁超 攝
嚴管區(qū)、嚴管道路內,深圳交警將針對不同時段側重整治不同的違法。其中,平峰時段開展涉摩涉電整治,主要針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走機動車道、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現(xiàn)象;午間時段開展貨車整治,嚴查貨車超載、超速、違規(guī)載貨、沖禁令、不靠右行駛等交通違法現(xiàn)象;夜間時段開展“獵虎”行動,嚴查涉酒駕駛、“三超一疲勞”等交通違法現(xiàn)象。
根據(jù)《廣東省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qū)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p>
近年來,涉摩電事故仍占全部交通事故的近4成 ,既要保障市民出行的便捷需求,又要保障交通安全,在管理工作上,深圳交警面臨巨大壓力和嚴峻挑戰(zhàn)。為破解電動二輪車管理難題,從根本上加強電動二輪車的規(guī)范化管理,深圳交警聯(lián)合多個部門深入研究,推行社區(qū)登記備案,同時進一步強化涉摩涉電整治。通過多措并舉,開拓了電動二輪車管理新局面,實現(xiàn)了三個提升:交通安全水平提升,2020年1月至7月,全市共發(fā)生涉摩涉電交通事故260起,同比下降19.5%;交通文明秩序提升,2020年1至7月,全市共接報涉電動車類交通警情30627宗,同比下降4.38%;交通安全意識提升,備案試點有效提升了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頭盔佩戴率。據(jù)統(tǒng)計,全市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頭盔佩戴率為82.31%,較去年同期上升13.45%。

華強北商業(yè)步行街,所有非機動車禁止入內。梁超
深圳交警表示,接下來將嚴查涉電動自行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電動自行車未備案上路、騎行者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違規(guī)載人載物、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等。目前,深南大道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設立了過渡期,自2020年11月11日起將正式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駐深圳記者 梁超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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