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2021年4月13日第5版
老舊樓院治理違建,執法部門一直在“協商”;新建小區違建扎堆,卻成了“歷史遺留問題”——
清理違法建設需用“雷霆手段”
違法建設既影響市容市貌,又存在安全隱患,還影響了周圍居民正常生活,連年來被列為“零容忍”整治對象。日前,青島市召開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動員大會,違建治理被列為重要工作之一,要求各區市、各部門加大重點地段、住宅小區、城鄉接合部以及影響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區域內的違建治理,依法重拳出擊,確保存量違建逐步清零和動態清零。
近日,本報記者在實地探訪部分存在違法建設的小區、樓院時發現,由于相關部門在清理違建時的力度不夠,致使一些老舊樓院違建難以治理,甚至一些三五年內新建小區的違建也成了“歷史遺留問題”。對于違法搭建的各類違法建筑和違法構筑物,亟須有關部門使出“雷霆手段”。
廣大市民如發現身邊有歷史遺留違建和新生違建,可以繼續登錄觀海新聞客戶端或發郵件至qdrbyljdb@163.com反映,本報將選擇刊發,并轉交相關部門整改。
探訪一
違法建筑阻礙外墻保溫
居民投訴掉進“協商”怪圈
■浙江路6號的違建阻礙了外墻保溫施工。
近日,市南區浙江路6號和湖南路40號樓居民向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反映,因為幾處違法建筑遲遲不能拆除,該樓座一直無法進行外墻保溫施工,讓居民心焦不已。一年來,他們持續向有關部門反映此事,卻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幾處違法建筑依舊矗立。“這幾處妨礙施工的違法建筑,周邊居民多次投訴,怎么就拆不了呢?”樓座居民李女士說道。
4月8日,記者根據李女士提供的線索來到浙江路6號和湖南路40號樓。這是位于市南區浙江路與湖南路路口的一幢連體建筑,兩層網點加七層住宅,共有近百戶居民。居民投訴的違建就在網點的天臺上,共有七處,其中六處違建緊貼著住宅樓,一處違建距離樓體較遠。
浙江路6號湖南路40號樓外景
■浙江路6號樓網點平臺上的違建
■湖南路40號網點平臺上的違建
“就是這六處緊貼著住宅樓的違建,阻礙了我們外墻保溫施工。”李女士介紹,浙江路6號和湖南路40號樓建于上世紀90年代,因建成時間較早,保溫性能較差,居民們對加裝外墻保溫的事情格外上心。大家幾年前就簽字遞交申請,要求為樓座“穿棉衣”。可就是因為有違建緊貼住宅樓,沒法搭腳手架施工,外墻保溫的事情一拖再拖,至今沒有落地。
為了盡快推進外墻保溫施工,去年3月起,樓座居民開始集中投訴,要求拆除違建。電話打了一圈,事情卻沒有實質性進展。“密集投訴后,很多居民都接到了有關部門的回復。回復稱街道、社區和城管將攜手盡快推進違建治理工作,解決外墻保溫層施工問題。后來,社區還專門組織召開了座談會,邀請居民參加。會上,執法部門的一位負責人明確表示,將在2020年10月后拆除這些違建。”李女士告訴記者,2020年11月初,有關部門組織了一次拆違行動,卻在違建當事人的阻撓下,以“未拆一屋”的“成績”草草收場,此后便再無動作。
在居民看來,出現這樣的結果,與有關部門前期的“不作為”有關。徐先生在浙江路6號住了二十多年,他透露,緊貼住宅樓的違法建筑中,有部分是近三四年建起來的,早在建設之初,就不斷有居民就此投訴,執法人員也曾到現場查看,并拍照存檔,結果這些違建還是照建不誤。“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就在這次拆違行動前,一處緊貼著住宅樓的違建剛建成不久,真不知道‘新增違建零容忍’的要求是怎么落實的?”徐先生說道。
2020年12月9日,本報“三我”特刊曾以《違建擋施工 百姓盼望“快拆除”》為題,報道過浙江路6號和湖南路40號樓違法建筑阻礙施工問題。市南區回復稱,街道、社區和執法中隊將與違法建筑當事人進一步溝通,在做通相關當事人工作后,對違建一并組織拆除。
李女士告訴記者,報道刊發后,有關部門對投訴居民的回復速度快了一些,但說辭仍舊是違建治理“正在協商”,這讓她非常不理解。“協商、協商、還是協商,違建治理怎么就停留在‘協商’上了呢?”李女士問道。
探訪二
“電話拆除”違法房
實際違建絲毫沒動
2016年建成的居民小區總共29棟居民樓,眼下卻出現了近130處違建,其中不少違建是利用采光井擴建出來的3層樓房。日前,家住城陽區魯商藍岸新城小區的孫先生向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反映,隔壁鄰居在擴建三層違建時,將他家的墻體多處鑿穿,一面墻被鑿成三段,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孫先生多次向執法部門投訴,執法部門近日回復:違法建筑已經拆除。但實際情況是:違法建筑依舊存在。
■業主在房頂的采光井井口搭建違法房。
4月6日,記者來到城陽區新業路123號的魯商藍岸新城,小區內除了少數幾棟高層之外,大部分都是三層的聯排別墅,聯排別墅區的部分住戶正在施工裝修。“我家是這棟聯排別墅的最東頭住戶,與西側隔壁鄰居家之間有一個貫通一至三樓的采光井。鄰居在樓頂采光井上方建起一個違法房后,又在采光井內加裝了兩層橫梁預制板,擴建出三層總面積約30平方米的違法房。”在孫先生的帶領下,記者進入室內看到,二層和三層地板位置的西側墻面有明顯的修補痕跡。
■采光井墻體被拆除,建成三層違法房。
“隔壁的違法房2019年4月開始施工,鑿穿墻體后我發覺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立刻向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舉報。執法中隊于2020年12月11日下發通知,讓隔壁戶主在當月13日前拆除違建,但對方拒不拆除。”孫先生說,之后他通過多種渠道向主管部門投訴此事,要求部門盡快查處并拆違。“2021年3月4日下午2點43分,城管部門12319熱線給我電話答復,說我投訴的這處違法房已經拆除了。我當時就在家中,立刻爬上樓頂查看,發現違法房絲毫沒有任何改變。”面對被“電話拆除”的違建,孫先生一時有些無語。
■魯商藍岸新城小區房頂違法房較為普遍。
記者在孫先生家房頂看到,一個兩米多高的違法房搭建在兩家中間的采光井上方,從違法房窗戶望下去,整個采光井已經擴建成房間,隔壁墻體也被拆除,與其他房間連為一體。記者通過無人機觀察發現,在該小區聯排別墅的樓頂,這種利用采光井搭建違法房的現象非常普遍。
“買房時開發商就私下告知,可以將采光井擴建成三層房屋。按每平方米兩萬元計算,擴建出的房屋至少能增值60萬元,大家都在建,又沒見執法部門真來查處,所以大多數住戶都建起來了。”一名新入住的業主告訴記者,看到周圍鄰居擴建了三層樓房,他也準備趁著開春施工。
4月8日,記者致電高新區綜合執法中隊,以居民身份詢問小區拆違進展。“魯商藍岸新城違建的事我們中隊知道,我再和領導反映一下。”執法中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還沒聽說有具體的拆違計劃。
記者通過12345市政務服務熱線了解到,針對魯商藍岸新城小區的違建投訴,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回復稱,該小區建于2016年,共29座樓,經摸排,該小區有存量違建126處,其中別墅區業主在樓頂采光井上方搭建違建共25處,多為混凝土澆筑,與原采光井墻體連為一體,拆除難度較大。該局同時表示:針對高新區住宅小區內違建歷史遺留問題多、群眾反映強烈等問題,高新區執法中隊將強化巡查執法力度,遏制新增違建發生,有序推進存量違建治理。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 正
記者點評
敢于動真格 敢于硬碰硬
違法建設嚴重破壞城市形象、侵占社會公共資源和城市空間、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治違建早已成為城市治理的工作重點之一,也成為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問題之一。
今年正值爭創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及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之年,確保存量違建逐步清零和動態清零,成為創城迎審工作的必選項。
目標已經擺出來了,計劃是否能推行?行動是否能跟上?執行是否能落實?考驗著主管部門的責任擔當,考驗著工作人員的作風,也檢驗著市容環境提升的實效。
違建不是一天形成的,整治起來不能期望畢其功于一役。關鍵是,既要逐步清零存量違建,又要遏制新生違建,在治理違建中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把查處違建的過程變成普法的過程。讓民眾自覺依法依規搞建設,維護屬于每個人的城市家園;讓違建者付出法律的代價、紀律的代價、道德的代價、經濟的代價、輿論的代價。將違建者納入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提高其違法成本,才能使依法拆違順利推進,并對今后產生警示威懾作用。
違建整治必須敢于動真格,敢于硬碰硬,向治理“深水區”和“硬釘子”發起攻堅。對市民投訴舉報的違建問題,不但要“快落實、快處置、快回應”,還應做到“真落實、真處置、真回應”。對違建發現一處、查處一處、清理一處,讓舉報者看到實效。
治理違建迫在眉睫,勢在必行,容不得“再向領導反映一下”和“正在協商”,更容不得讓“三五年的違建”演變成“歷史遺留問題”。相關部門應明確治理重點、治理任務和節點推進要求,制定“時間表”,繪好“路線圖”。對確認的違建依法使出“雷霆手段”,兌現“零容忍、嚴打擊、快拆除”的承諾,為爭創全國文明典范城市添磚加瓦。